12月23日
西安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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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公共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坚决防范打击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非法拍摄、扰乱大型活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区域以钟鼓楼地区为核心的西安市城墙内区域。
(二)管控时段2025年12月24日0时起至2026年1月4日24时止。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热气球、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内,禁止一切未经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西安市公安局
编辑:陶文
审核:彭彭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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