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晓曼同志任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晓曼 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副处,试用期一年)。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网站
云南日报-云新闻编辑:戴菲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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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
2025-12-2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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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晓曼同志任职的通知
德政任〔202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晓曼 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副处,试用期一年)。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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