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近日,网红“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杨坤起诉其网络侵权一案二审开审。

日前“四川芬达”发视频称杨坤起诉其侵权案二审已开庭
自去年10月起,“四川芬达”在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模仿杨坤的视频。除了打扮成杨坤的经典造型,以夸张的表情和动作模仿其唱歌,还曾使用“拉布拉阿坤”“黄焖鸡米坤”“七度坤间”等戏谑称呼。今年3月,杨坤将其告上法庭。然而,模仿并没有停止。就在等待二审结果期间,其还发布了一首名为《没所谓》的新歌。
12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四川芬达”中的“阿芬”蒋某,他将相关模仿以及这些引发争议的词归为“表演风格”和“抖包袱”,直言无论结果如何,表演风格会持续。
视频及直播中模仿
杨坤起诉要求删除、道歉并赔偿
据了解,“四川芬达”由蒋某与李某搭档,二人2024年转型模仿秀。李某此前自称“阿坤”,负责模仿;蒋某则站在一旁,负责烘托气氛。在此前的视频以及直播中,李某多次称自己是“中国好声音”的知名导师,“开过32场演唱会”,并用夸张的语言和肢体动作模仿杨坤。
除了模仿,两人还拿杨坤开玩笑。两人间曾出现“你是不是那个拉布拉多犬阿坤”的对话。类似的词还有“七度坤间”“黄焖鸡米坤”等。此外,也有网友反映,“李某在直播和视频中频繁爆粗口,内容低俗。”
今年3月10日,“四川芬达”主动发布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杨坤的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上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目前,该账号涉及模仿杨坤相关视频已无法看到。“很早就下架了,有平台封的,也有主动下架的。”该账号的一名工作人员杨先生认为,李某并没有刻意模仿杨坤,“只是用一些夸张的方式,呈现互联网上存在的一些现象。”
账号简介一度增加“被杨坤起诉”
事后一月涨粉超百万
据此前媒体报道,被起诉后,“四川芬达”网名已改为“四川芬达(阿芬阿达)”,账号简介一度增加了“被杨坤起诉”一事。媒体报道截图显示,今年3月中旬,该账号在抖音平台粉丝为35.9万,而到4月23日,账号粉丝已经达到172.3W,粉丝量激增。

目前“四川芬达”仍将今年3月10日发布的“明星杨坤把我们告了”的视频置顶
4月24日,杨坤的微博账号发文回应起诉一事。他表示,这不是针对“艺术模仿者”,而是针对举着娱乐大旗的“网络施暴者”:“四川芬达账号的内容,就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我的视频,部分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完全脱离了‘模仿’的范畴。”
在这篇回应文章中,杨坤还提到,对方在收到侵权提醒后,“变本加厉发布更多恶意内容并且靠此直播敛财”“嘴上说着和解,转头就开始在抖音发布含沙射影的视频,用半嘲讽半道歉的口吻把自己包装成‘弱者’……分明是将‘道歉’异化为流量炒作的工具”。

杨坤此前发长文回应起诉一事
目前,“四川芬达”账号简介已删除“被杨坤起诉”一事,但他们仍将今年3月10日发布的“明星杨坤把我们告了”的视频置顶。对于网友质疑他们拿法院传票炒作,蒋某表示,只是向粉丝汇报情况。“我们用他的名气,被大家关注到了,涨了一部分粉丝,这个是肯定的,但(我们)没有拿杨老师的东西去赚钱。”
否认丑化
“大家都知道这是‘抖包袱’”
对于“侮辱丑化”,蒋某认为这样的说法“有点过分”,“被定义成恶搞没有问题。”
蒋某认为,包括“拉布拉阿坤”“黄焖鸡米坤”“七度坤间”等词汇,都来源于一些互联网的热梗。“我们只是把评论区、直播间互动中的热词、热梗搜集起来了,在我们的短视频里演绎出来,只是作为娱乐嘛,没想到太多。”
蒋某在采访中提到,他认为,这是综艺、二人转、相声等中通用的创作方式。“拿网上的热梗热词,抖抖包袱,逗一下大家,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包袱’。”蒋某说,“每期我们也标注了是剧情演绎,没有任何导向。”
目前杨坤起诉“四川芬达”一案,一审“四川芬达”败诉,二审已经开庭。“我们也非常期待二审的结果,如果法院判了,我们该赔偿就赔偿。”蒋某表示,无论结果如何,目前的表演风格一定会继续,“这是我们的东西,我们没偷走任何一个作品,我们没冒充过他,也没提到过他的名字,以后网上这些词汇也不会提,如果强行对号入座,跟我们没关系。”
律师观点:
指向明显且含低俗内容,会导致明星社会评价降低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网红和内容创作者借助模仿明星吸引流量,引发了诸多乱象,“模仿与侵权”的争议不断。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对合理地调侃、模仿需承担一定容忍义务,但不包括被恶意丑化或牟利性使用。”
对于模仿与侵权的界限,付建认为,如果仅还原明星的标志性动作,声线或造型,未通过夸张、扭曲的方式丑化形象,主动表明自己是模仿者,并且未借用明星名义进行商演直播带货,则不构成侵权。具体到“四川芬达”的行为,他认为,这涉及侵犯杨坤的名誉权。“‘四川芬达’用夸张肢体动作模仿杨坤,即使未提及姓名,但公众能明确指向特定明星。并且其使用‘拉布拉阿坤’‘黄焖鸡米坤’等称呼、在模仿中爆粗口,会导致明星社会评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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