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君芳 刘珩 张庭铭
最近,你是不是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条传播率极高的信息:明年1月1日起,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不少网民提出疑问:给老婆发“私密照”也违法?
具体咋回事?今天,小铭邀请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来切一切。胡磊告诉小铭,这是一种误读!“误读”的对象,是即将实施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胡磊介绍,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等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这一条款,按照现在的表达习惯,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了“信息网络”,而非新增加了违法行为。
胡磊提到两个重要“知识点”。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使用的词语,是“淫秽”而非“不雅”。在法律上,淫秽物品有明显的界定,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而夫妻及情侣之间传输有亲密互动的照片、视频等,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传播淫秽物品。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处罚那些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属于一种对于公共领域治安秩序的规制。夫妻之间、朋友之间传输“私密”照片,如果是不影响社会治安、社会公益的私人间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没必要过度介入。即使这样的行为符合传播淫秽信息的构成要件,但可能因为缺乏社会危害性、情节显著轻微,不予处罚。
所以结论是这样的:如果你的老公,向你点对点发送了一张“私密”照片,这是你们之间的私人信息,警察叔叔大概率不会来找你;但如果一个人将一张淫秽照片,发送到了一个很多人的微信群里,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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