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3095—2012)及其技术规范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邀请院士专家,本期围绕实施新标准的收益,开展专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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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标准将带来哪些健康收益?
解读专家:朱彤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
答: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实施,引领空气质量快速改善,带来明显健康收益。现行标准发布后,我国先后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评估显示,2013—2017年期间,PM2.5浓度下降节省了相当于约1% GDP的居民医疗支出;2018—2020年期间,空气质量改善的健康收益相当于全年GDP的0.6%左右。
新标准的实施将引领PM2.5浓度进一步降低,能够有效减少健康风险,对易感人群保护作用更加显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评估,当PM2.5年均浓度从35微克/立方米降至25微克/立方米后,能够进一步减少约1/3与空气污染相关的全因死亡风险,带来显著的公共健康收益。实施新标准带来的健康收益还与人口年龄结构密切相关。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程度的上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多种空气污染物的协同治理,能够进一步减少疾病负担、保护易感人群。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十五五”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延长国民平均预期寿命,节省居民医疗支出,进一步提升公众“蓝天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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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方面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解读专家:贺克斌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答:多家研究机构开展的空气质量模型模拟和情景分析研究表明,为实现203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还需削减二至三成。具体而言,一次PM2.5、SO2、NOx、VOCs排放量需要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削减21%~28%,一次PM2.5减排主要来自民用和工业部门,SO2减排来自工业、民用和电力部门,交通部门对NOx的减排贡献较为突出,溶剂使用源和工业对VOCs减排量贡献较大。在实现PM2.5改善目标的同时,NOx和VOCs的大幅减排也将推动O3年评价值的下降。
为保证上述空气质量改善路径的顺利实施,需要推进能源、产业、交通三大领域的系统减排和协同治理。从具体措施来看,一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通过开发可再生能源满足新增需求,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二是优化供热与终端用能体系,推进清洁电力、工厂余热等替代分散供热;三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与布局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四是优化交通结构和推行车队清洁化,提高新能源车保有量,控制在用车排放水平。
测算表明,新标准实施后的收益约是治理投入的十倍,且协同降碳效益显著。对上述空气质量改善路径下的减排成本,以及空气质量改善带来的健康收益、各类措施的协同降碳效益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减排治理投入与收益的比例关系约为1:10。从具体措施来看,推广环保型溶剂、调整运输结构、提高机动车燃油经济性等措施的减排成本相对较高,但此类措施不仅能引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还可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在空气质量改善路径下,污染物减排措施预计可实现每年CO2减排约6—8亿吨,2026—2035年期间累计协同减排CO2超70亿吨。
来源:“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编辑:吴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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