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经兴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高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 元。

高某某悔不当初,自己出于“义气”,让“哥们儿”在自己准备的婚房内吸食毒品,不仅将原本温馨的婚房变成了藏污纳垢的“吸毒据点”,还让自己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案情回顾:

现年25岁的高某某,与女友相识1年多,并准备于年内完婚,高某某父母甚是欣慰,并筹集了大量资金将家里的一处自建房装修作为婚房,房屋装修好后高某某便一直居住在该婚房内,平时父母住在老房子,无特殊事务也基本不会到婚房查看。高某某住处相对私密,且其性格随和,结识了一帮所谓的“哥们儿”。这些“哥们儿”经常来找高某某玩耍,起初只是一起吃吃饭、聊聊天。然而,在一次聚会中,高某某的朋友石某某、夏某某从兜里拿出了毒品,提议大家一起“放松放松”。对于在自己的婚房内吸毒,高某某一开始内心是抗拒的,他知道吸毒是违法的,但架不住“哥们儿”们的劝说,想着不能在“哥们儿”面前丢了面子,要讲“义气”,便稀里糊涂地同意了。

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高某某不仅没有制止,反而为了所谓的“义气”,默许“哥们儿”们频繁在自己的婚房内吸食毒品。他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主动邀约,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却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纸终究包不住火,兴义市公安局在一次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中,根据线索排查到高某某的住处,当场抓获正在吸食毒品的夏某某等人,并在现场查获吸毒工具。高某某也因此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警方的审讯,高某某后悔不已,他哭诉着自己原本美好的生活就这样被自己亲手毁掉,原本即将到来的幸福婚姻也化为泡影。可此时,再多的悔恨也无法挽回他已经犯下的错误。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高某某明知他人吸食毒品,仍多次为其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机关提醒:

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不仅为毒品犯罪创造了滋生环境,更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在日常生活当中,此类案例并不少见。许多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自己提供场所不收取费用,便不会触犯法律。实际上,这种行为不仅助推了毒品犯罪的扩散,还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因此,广大民众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切不可因一时的“义气”或疏忽,致使自己美好的未来毁于一旦。同时,倡导大家积极举报身边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兴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