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在职工聚集区域建设工人文化宫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为更好服务职工群众,提高工人文化宫的覆盖面,打造具有工会特色的标志性综合服务阵地,选择部分职工聚集且服务阵地空白地区,试点建设小型适用工人文化宫。
《方案》明确,小型适用工人文化宫建设地点重点为交通便利、职工相对集中的街道(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突出公益性、服务性、基层性,具备文体活动、教育培训、创新创造、影视演出、综合服务等功能。工人文化宫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含一个50—100座,具备放映、演出等功能的多功能厅。
《方案》指出,小型适用工人文化宫建设方式为转型一批,将现有规模较大的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职工书屋,转型改造为工人文化宫,同时利旧一批,采用合作方式,把政府、企业及工会现有闲置的房产改造为工人文化宫,按照“朴素、实用、安全”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
据悉,2026年拟选择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川、陕西的部分地区作为小型适用工人文化宫建设试点地区,鼓励其他地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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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工聚集区域建设工人文化宫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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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工会融媒平台(工人日报记者 赵欢)
编校:夏会儒
编审: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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