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政法委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今年4月23日,雅安市宝兴县综治中心迎来一位特殊的访客,他手里紧攥一沓泛黄的纸张,边缘已因常年翻阅而毛糙。未等工作人员开口,他便急切地说道:“有件事,缠了我30年……”这位面容敦厚却难掩焦虑的中年男子,是为一桩始于1994年的林权纠纷而来。

一笔“旧账”,如何成了30年的“死结”?

时间回到1994年,自然人陈某与宝兴县森林经营所签订联合造林合同,约定1994年至2014年,由双方共同投资在穆坪镇大渔溪国有林场合作营造经济林木——杜仲和厚柏共3000亩。

然而,2000年,因杜仲、厚柏树种不适应宝兴的气候,种植失败,导致宝兴县森林经营所前期投入的20余万资金打了水漂。同年,陈某向宝兴县森林经营所申请更换经济作物,据他调查,柳杉比厚柏杜仲更适合当地气候,但申请却一直未得到答复。时间不等人,林地也不能长期闲置,陈某申请公证后,将作物更换成柳杉种植。自此,宝兴县森林经营所暂停了对林场的投资及管理。

2014年合同期满后,受树种更替、造林投资分歧、采伐指标审批、政策变动、人员更迭等因素的影响,双方就林木所有权、收益分成等问题产生分歧。林木的归属、收益的分配成了一笔“糊涂账”。昔日的幼苗已长成过熟林,却因权属不清,只能静静“沉睡”在山中,无法砍伐变现。这块林场,不仅使陈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也对县域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造成了现实阻碍,成为必须破解的“硬骨头”。

综治牵头,“一盘棋”破局“老大难”

面对这块历时久、牵涉广、证据散的‘硬骨头’,宝兴县综治中心没有推诿,而是毅然扛起了统筹协调的重担。一场跨部门联动的攻坚战迅速打响。由县综治中心牵头,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林业、财政等部门力量迅速集结,组成专项工作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解决时限,落实调度、会商机制,将分散力量拧成一股绳,充实解纷力量。

为了还原真相,专班成员开启了“地毯式”核查:他们扎进档案馆、林业局,在浩瀚如海的档案里一页页翻找原始凭证;他们翻山越岭,10余次开展现场勘测;他们走访历任干部、知情群众30人次,让‘纸面证据’与‘人的记忆’相互印证。整个过程中,电话打到发烫,笔记记了好几本。专班先后4次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6次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解决争议焦点,9次组织双方开展协商,2次到相关部门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县委、县政府直面问题化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方式、资金核算等关键要素,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宝兴县综治中心负责人介绍,整个过程中,工作专班始终坚持情理法的交融。一方面,专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造林合同,向当事人明晰法定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量历史背景、投资实际和市场变化,设身处地理解双方的难处与诉求。“最难的是,2000年后的资金投入,陈某拿不出书面证据。我们既要尊重历史事实,又要依法依规,找到化解纠纷的最佳平衡点。”

案结事了人和,青山复“绿”利长远

历经8个月的艰辛付出,僵局终于打破。11月13日,在宝兴县综治中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最终化解协议。协议既尊重1994年原始合同约定,也合理考虑了后续多年的实际情况,清晰划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陈某支付约定的费用后,可依法对部分林木进行采伐,并按照采伐进度,分期支付相关收益分红等费用。采伐完成后,林地将交还林业部门规范管理。

“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的陈某长舒了一口气,几天后,陈某将一面印有“倾心替民解忧 真心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宝兴县综治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表达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