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书写边疆稳固
人民幸福新篇章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左二)赴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调研。图为李永君在阿荣旗实地查看林草恢复情况。
冬凛北疆美,乡兴暖意长。记者专访二级大检察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当天,正赶上他在乌兰察布市乡村振兴联系点察哈尔右翼中旗宏盘乡二道沟村调研,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走访慰问贫困户,实地查看工作成效。
“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李永君用通俗的话向村民们讲解规划的重要性。他讲道,我们党加强顶层设计、引领创新发展,正是治国理政的大“算计”,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锚定宏伟目标,引领群众心明眼亮过日子、充满信心跟党走。在接下来的一天里,李永君还调研了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检察院。每到一处,他都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各项部署。
记者:我们注意到,将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融入调研成为您此行的一大亮点,深受基层欢迎。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方面,都做了哪些谋划和考虑?
李永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大检察官研讨班的召开为检察落实绘制了精确“路线图”,我们提出把握“三好”标准——学习好、总结好、谋划好,采取务实举措,推动四中全会精神在内蒙古检察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精准“融入大格局”。什么才是精准?国家的需要就是检察工作服务重点。我们将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深化实化“五大统一行动”“四大提升工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推进知产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行动,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坚持“种好责任田”。法律监督是检察价值的最集中体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刑事检察要落实好全流程监督;民事检察要保持规模提质效;行政检察要巩固态势求开拓;公益诉讼检察要提升质效扩影响;检察侦查要把握好“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持续落实好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等工作。
持续“激发正能量”。精气神是正气,基本功是底气。兵不在多而在精,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潜力无限”,关键看如何开发。我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化“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251检察人才工程”,常态化推进“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持续推进易岗交流锻炼,形成人人想作为、人人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锚定方向。近年来,在守护内蒙古生态安全领域,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李永君:我们拥有祖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绿色是底色和价值,生态是责任和潜力。不可否认的是,内蒙古整体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存在“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跨区域治理典型问题。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单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为此,我们树立系统观念,积极构建区域协作新格局,针对内蒙古生态特点量身定制了“守护方案”,从2023年初开始,部署开展了山林、河湖、草原“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打破地域壁垒和部门界限,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截至今年9月,内蒙古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检察案件16313件,与该统一行动前的三年相比增长23.9%。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以大兴安岭为主场,保护黑土地28.4万亩,保护“三北”防护林4.8万亩。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聚焦河湖四乱治理,拆除违建12.98万平方米。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影响行洪安全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我们以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为主场,聚焦草原禁牧休牧、荒漠化防治、草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草原18.61万亩,“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重回视野。
近日,我们收到好消息,“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法治事件。实践证明,生态保护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我们久久为功。
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战略部署。请您结合内蒙古检察工作的实践谈谈内蒙古检察机关“躬身入大局”的切入点在哪?
李永君:我们从沿边口岸检察切入,主动服务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服务“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3年,我们部署了“全区检察机关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出台《关于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统筹外通蒙古国、俄罗斯的20个口岸和10个沿边所在地检察院,推动9个盟市院、23个基层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一体发力,为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这项工作对内蒙古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全新工作,融合了“四大检察”职能,但又与传统的履职方式不同。如何落实?绝不可等闲视之。首先要加强学习口岸政策、中外有关条约协定、外国司法制度;其次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有司法自信、法治意识、口岸意识;还要强化履职担当。同时,不断充实和完善涵盖“四大检察”的涉外检察人才库,选优配齐能熟练办理涉外案件的检察官。
今年10月,我们召开第三届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从近三年工作情况看,取得显著成效。打击跨境犯罪,强化社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698件;针对中欧班列、跨境电商等重点项目,建立专项保障机制;推动中蒙、中俄生态环境合作;制定《国际司法协助工作指引》等;组织随团访问培训,不断扩展检察“朋友圈”。
一路走来,沿边口岸检察如同蹒跚学步的孩童,在跌跌撞撞中勇敢地迈出了意义重大的第一步,相信未来一定会由稚嫩走向成熟。
记者:“三年一大变”成为年度热词,各项特色行动也均以三年为期。请介绍一下您为内蒙古检察制定的发展方案。
李永君:转眼间,我到内蒙古工作已近三年。到任之初,我们直面全区检察机关在精神状态、工作理念、运行机制、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四个差距”,反思工作短板,提出“1231”工作思路,简而言之,就是坚持“一条主线”、站稳“两块基石”、扭紧“三个关键”、达到“一个目标”。鼓励全区检察机关“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努力实现“力争上游、确保中游、防止下游”的奋斗目标,奋力创造与内蒙古区位条件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
我们将奋斗目标具体化为“一年一小变”“两年一中变”“三年一大变”,同时部署“五大统一行动”和“四大提升工程”。三年并非终点,而是观察成效、评估机制、固化成果的周期。
如今回望,“小变”已现——队伍精气神明显提振,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中变”已成——监督质效稳步提升,多项工作跻身全国中上游;“大变”在望——我们正朝着业务明显上台阶、队伍明显上层次、基础明显上水平的目标奋力冲刺。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十五五”时期是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立足新的目标要求,跟上、适应新的发展态势,更新服务发展的举措,以检察力量接续书写边疆稳固、人民幸福的时代新篇章。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于莹莹
图片:朱恺
编辑:蒋玘瑞 王昱璇 郑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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