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规制度是防腐、治腐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就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和作用在反腐败斗争中得到充分释放。
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我们党制定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并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反腐败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提供了制度保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只要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
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在系统完备上下功夫。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才能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把制度规范体系凸显出来,真正把“四梁八柱”和“添砖加瓦”都搞好。要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持续推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与时俱进,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反腐败斗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善于通过科学立法立规解决新问题。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做好统筹谋划,推动各项制度机制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
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法规制度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花哨,而在务实管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简便易行。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紧紧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突出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及时进行立、改、废,既保证制度的活力,又注意保持制度的稳定性,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深入剖析经常发生、普遍出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善于“解剖麻雀”,做好以小见大、以点看面文章,举一反三、系统施治,有针对性堵塞制度漏洞。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法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在执行有力上下功夫。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短短600多字,却深刻改变中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中央以上率下,全党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善作善成。进一步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良好氛围。加大法规制度执行力度,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把制度优势和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