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敏

12月17日,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格日乐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雍明星的广元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罗小军为广元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温开雪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伟的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利华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蔡汐雨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辉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文华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伟的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蒲建新的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明荣的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明荣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辉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力蘋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佳晓为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