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此背景下,党中央作出设立5年过渡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战略部署,过渡期明确为2021年至2025年。实践充分证明,过渡期的设立兼具战略前瞻性与政策实效性,是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关键制度安排。据农业农村部统计,“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505亿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2025年7月底,农业农村部已经累计对监测识别有返贫致贫风险的600多万名群众进行了精准帮扶,有效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防线。值此5年过渡期收官之际,系统总结走出中国特色反贫困人间正道的宝贵经验,有利于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一以贯之,推动常态化帮扶新阶段下农村从脱贫摘帽迈向乡村全面振兴。

党的坚强领导指引方向。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的成功实践,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领导力与战略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扶贫开发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勾勒出“十四五”期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蓝图,以政党意志的连续性保障了减贫战略的长期稳定性。我国建立从国务院扶贫办、省级扶贫办直至乡镇扶贫专干的五级扶贫工作体系,实现减贫责任层层压实、级级传导。特别是“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制度安排,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直接与各级党组织核心负责人挂钩,强化党委在扶贫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种以党政领导负总责的组织保障机制,为走好这条反贫困人间正道提供了根本保证与领导力量。

人民至上理念铸就根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利益置于最高位置,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扶贫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在具体实践中,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始终将“人民性”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围绕人民需求精准施策,围绕共同富裕不懈奋斗,实现“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扶贫”向“扶贫扶智扶志”转变,既注重解决贫困群众基本的民生需求,又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仅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更从根本上维护了贫困群众的人格尊严与发展权利,最终打赢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历史性攻坚战。

精准施策探索开拓路径。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创新性地确立了“精准扶贫”关键方略,依托“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因村派人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基本要求与“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程,系统回答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实现了扶贫工作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治理转型,显著提升了扶贫措施的靶向性与精准度,全面提升了脱贫工作的整体质量与综合效率。

凝聚各方合力拓宽格局。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广泛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与政策创新,构建起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扶贫体系,逐渐构建起“全国一盘棋”的资源整合与社会动员体系。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等,形成了全社会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作者:罗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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