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君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泰州杨先生花21.68万元购入的某品牌新能源汽车,提车后发现提车前两月充电35次,而4S店与厂家以“新车标准看里程不看充电次数”回应,这起纠纷直指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核心争议,也揭开了法律合规与消费者知情权的失衡困境。

从现行规定来看,《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未办理注册登记”界定新车,“三包”政策也以行驶里程为核心依据,厂家的回应看似有据可依。但新能源汽车的数字化特性,让充电记录、车机数据等成为反映车辆状态的重要维度,传统标准已难以覆盖新技术带来的信息透明度需求。35次充电、109.9度电的记录,若确实是出厂调试或展厅演示所致,4S店本应主动告知,而非等到消费者发现后才以“符合标准”搪塞。

消费者的核心诉求并非否定车辆“新车”属性,而是质疑信息不透明。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汽车数据处理应合法正当,保障用户知情权。4S店拒绝提供充电详情、PDI检查单等关键信息,导致消费者陷入“举证难”的困境,这正是行业潜规则的缩影——部分经销商将消费者知情权转化为利润增长点,把展车、频繁调试车辆当作新车售卖而刻意隐瞒。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激增,类似纠纷逐年上升。司法实践显示,涉新能源汽车案件中,销售领域信息不透明已成为主要诱因。传统燃油车时代的“里程标准”,已无法适配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性,电池充电记录、车机使用痕迹等数字化信息,理应纳入新车信息披露范畴。若仅以“未注册登记”为挡箭牌,漠视消费者的合理质疑,终将侵蚀行业信任。

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不能止步于“合法底线”。车企应建立数字化痕迹披露机制,将出厂调试、展厅演示等产生的充电、使用记录主动告知消费者;监管部门需细化新能源汽车新车标准,明确充电次数、使用痕迹等信息的告知义务;4S店则应摒弃“信息不对称”的营销思维,将PDI检测报告、充电详情等主动公示。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既需要技术创新的驱动力,更需要诚信经营的支撑力。“看里程不看充电次数”的标准的是市场准入底线,而非逃避告知义务的盾牌。只有让消费者在购车时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才能真正化解信任危机,推动行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