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退役警犬领养公告,详情如下:

昆明市公安局

2025年退役警犬领养公告

各社会单位、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昆明市公安局2025年退役警犬公开领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领养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领养的为2025年度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按照公安部《警犬使用工作规则》《警犬淘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退役的警犬,主要为昆明犬、马犬等品种犬只共计12头。

领养原则

领养实行“免费不免责”制度,领养人须承担犬只领养后的饲养、医疗、管理等全部责任;

严禁将领养犬只用于商业经营、繁殖、转卖、转赠或任何形式的牟利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保留对领养犬只的回访、监督及在发现虐待、遗弃等情形下收回犬只的权利;

犬只为大型犬,相关单位领养优于个人领养。

领养条件

个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能够提供适合大型犬生活的空间条件(需提供房产证、厂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均知情并同意领养;

具备饲养大型犬的实际经验,能为犬只提供合理饮食,日常护理及必要医疗条件;

所在地区不属于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范围,能够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

无虐待动物、遗弃宠物、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同意签订《退役警犬领养协议》,并接受公安机关定期回访与监督;

单位需提供相关领养证明材料并授权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领养程序

本次领养报名限额30人(含单位)。

有意申请领养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发布后3日内,打印填写《2025年度退役警犬领养申请表》送至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自公告3日后或收到申请名额满30人后开展资格审查工作,随后电话通知符合资格申请人到大队接受饲养指导与技术支持,挑选犬只后签订《退役警犬领养协议》并正式领养。

其他

(1)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抚养,须及时向原单位报备,由公安机关协调妥善安置,严禁擅自遗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负责解释;

(3)咨询方式:璩警官(13888337776)、韩警官(19587112902)

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都市时报

主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