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退役警犬领养公告,详情如下:
昆明市公安局
2025年退役警犬领养公告
各社会单位、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昆明市公安局2025年退役警犬公开领养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领养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领养的为2025年度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按照公安部《警犬使用工作规则》《警犬淘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退役的警犬,主要为昆明犬、马犬等品种犬只共计12头。
领养原则
领养实行“免费不免责”制度,领养人须承担犬只领养后的饲养、医疗、管理等全部责任;
严禁将领养犬只用于商业经营、繁殖、转卖、转赠或任何形式的牟利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保留对领养犬只的回访、监督及在发现虐待、遗弃等情形下收回犬只的权利;
犬只为大型犬,相关单位领养优于个人领养。
领养条件
个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能够提供适合大型犬生活的空间条件(需提供房产证、厂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均知情并同意领养;
具备饲养大型犬的实际经验,能为犬只提供合理饮食,日常护理及必要医疗条件;
所在地区不属于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范围,能够依法办理《养犬登记证》;
无虐待动物、遗弃宠物、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同意签订《退役警犬领养协议》,并接受公安机关定期回访与监督;
单位需提供相关领养证明材料并授权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领养程序
本次领养报名限额30人(含单位)。
有意申请领养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发布后3日内,打印填写《2025年度退役警犬领养申请表》送至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自公告3日后或收到申请名额满30人后开展资格审查工作,随后电话通知符合资格申请人到大队接受饲养指导与技术支持,挑选犬只后签订《退役警犬领养协议》并正式领养。
其他
(1)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抚养,须及时向原单位报备,由公安机关协调妥善安置,严禁擅自遗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负责解释;
(3)咨询方式:璩警官(13888337776)、韩警官(19587112902)
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都市时报
主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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