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0日),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在《南昌日报》刊发“督促办理辞职手续公告”,全文如下:

督促办理辞职手续公告

柴晓晓同志:

你于2025年8月18日至12月8日未履行请假及报备手续擅自脱岗,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已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因多次联系你未果,且你此前已提交辞职申请,现公告通知:请自见报之日起立即与我单位联系,配合办理辞职手续。

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你仍未到岗办理相关手续,我单位将依法按程序处理,相关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青云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0日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