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对象增加193人,覆盖面扩大154%,二级全资、控股公司‘关键岗位’全覆盖,成功突破‘零立案’!”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所属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清控集团”)纪委书记的话,精准概括了国企管理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带来的突破性变化。

这一变化的背后,是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以清控集团为试点,破解监察全覆盖“卡脖子”难题的精准实践。作为清华大学校属企业划转的国企,清控集团参控股公司多、架构复杂、管理半径长,且党员占比仅12.53%,大量“关键岗位”由非党员担任。因原治理模式与省管企业存在差异,不少关键岗位人员未明确国企管理人员身份,一旦发生违法问题处置便陷入困境,成为监察全覆盖的核心梗阻。

“要么内部简单‘消化’,要么移交公安,纪检机构功能‘空转’还拉低办案质效。”清控集团纪委书记举例,此前核查某采购岗位员工问题线索,就因身份不明只能以解聘、扣年终奖收尾,还可能出现“同错不同罚”的失衡。

清控集团纪委开展监督检查。

党员占比低、身份界定模糊、监督体系衔接不畅,这些问题让廉洁风险防控承压,精准破局迫在眉睫。

破解难题的核心,是明晰“谁是国企管理人员”。试点跳出“唯股权”“唯职务”思维,确立“以岗位定身份、以职责定监督”思路,依据《监察法》等法规,将负有国资监管职能、廉洁风险高的“关键岗位”人员纳入认定范围。集团党委、纪委同向发力,通过“履职评估+集体研判”,结合档案核验、岗位定责等多维度信息,锁定273个关键岗位,涵盖控股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中层以下履职关键的普通员工,以及参股公司派出人员。

针对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可能的股权变更、业务调整,试点明确“定岗不定人”原则——无论人员变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履行国企管理人员审批程序,确保监督不缺位。

在身份认定上,长效机制是保障。对此,清控集团规范认定程序、操作标准及退出流程,推动各级公司修订制度。干部任免实行分级负责:控股公司中层及以上任命必须经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审议;中层以下关键岗位由组织部门完善程序;参股公司派出人员按层级由出资方党组织审议或授权办理。对历史遗留的程序不规范问题逐一补齐手续,对合作方委派人员,通过与民营股东沟通阐释政策争取配合,实现“应纳尽纳”。

为杜绝遗漏,清控集团“拉网式”排查1000余份人事资料,梳理程序不全、应纳未纳等问题,建立动态管理人员数据库,实现人员变动实时更新。“身份明确后,过去卡壳的线索能顺利进入初核,对包括民营方委派人员在内的管理者形成有力约束,更助推治理能力提升。”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清控集团所属公司科研人员做实验。

目前,该纪检监察组正复盘试点经验,将协助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党委结合所属企业产业化整合积极稳妥逐步推广,让监察全覆盖之网越织越密,为国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防线。

来源 I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纪检监察组视觉 I 万科成编辑 I 许然审核 I 曾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