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北京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起案例中,一厨师伙同他人摆拍后厨“脏乱差”视频,试图向所在餐饮公司敲诈500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某餐饮公司部门主管王某某为还清个人赌债,伙同在该餐饮公司另一门店担任厨师长的张某,伪造后厨卫生环境脏乱差、恶意摆拍后厨卫生问题视频,以此敲诈勒索某餐饮公司。

二人分工合作,张某假装将垃圾桶内的肉丸子捡出来放进锅里、拿墩地拖把在锅里洗涮等,王某某负责拍摄。后王某某以曝光某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视频威胁餐饮公司总裁刘某,索要500万元。

勒索无果后,二人通过网络水军将视频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并组织点赞、恶意评论、转发。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恶意摆拍某餐饮企业后厨脏乱差视频敲诈勒索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某、张某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认罚,王某某系坦白,张某系自首、从犯,分别对二人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王某某、张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以案释法】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制造传播涉企谣言、网暴企业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将企业置于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市场信誉等造成负面影响,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本案中,王某某、张某均系餐饮企业员工,为了偿还赌债等原因,不仅伪造证据敲诈勒索餐饮企业,还通过网络水军在多个平台发布虚假视频并组织恶意评论、转发。上述“网暴伤企”行为不仅影响企业声誉,还导致消费者对企业产生信任危机,由此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本案通过依法打击网络暴力损害企业声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曝光勒索”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企业的财产权益和市场信誉。

对此

你怎么看

欢迎在评论区

留言交流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