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开出的一纸处罚决定书显示,惠州市某墓园服务有限公司,因超过收费标准范围收取“墓穴”费用、超标准收取“金埕位”费用和未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护墓管理费”费用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等多条法律法规,由此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8.58万元,并处以约9.29万元罚款。
这是该公司在半年左右时间内第三次违规被罚,被罚金额累计超200万元。
上一次该公司被罚是在今年9月5日,因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被重罚189万元,且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12860.57 平方米土地。
此外,今年8月4日,该公司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惠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令6个月内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并处18.69万元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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