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四川省商务厅公示了

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

首发经济激励拟支持企业(项目)名单

共有40家商贸企业

20家首店符合激励条件

拟予以支持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5年12月4日—12月10日)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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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此前制定的

商贸及服务业领域政策申报指南

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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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批发企业,给予200万元激励。

2、2024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100万元激励。

3、2024年营业额1亿元、1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激励。

4、2024年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或营业收入)300亿元、50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零售额(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5、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个体工商户,按每户6000元给予激励。

首发经济激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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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300万元激励。

2、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中国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100万元激励。

3、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西南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50万元激励。

丨来源:四川省商务厅、四川发布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