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4岁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4日下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姚某在松原市乾安县抓获。
下午15时,记者拨打协查文书下的警官电话,接电话的民警称,“人抓到了,在一个空房子里抓到的,案件目前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一份通榆县公安局情指中心12月2日发布的协查文书显示: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长岭县法院刑事判决书与姚某的信息高度相似。判决书与协查文书中的出生日期一致,均为1991年5月6日。判决书显示,此人5次入狱,罪名包括盗窃罪、抢劫罪,今年5月刚服刑完毕。
记者从一名办案民警处获悉,姚某确有多次服刑记录。
2024年4月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姚某,男,1991年5月6日出生,初中文凭,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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