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布《南山招商“5·19”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5月19日17时许,在招商街道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现场工人在拆除塔吊附着操作平台时,发生一起一般高坠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182.26 万元。

经调查认定,南山招商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5·19”一般高坠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存在不足、未按照相关拆卸方案要求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涉事项目工程名称为云山海公馆(东区)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工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

事发经过 

工人无证进行拆除作业

意外高楼坠亡

据调查报告,事发项目总用地面积1347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57.59平方米,项目包含2栋162.40米超高层住宅塔楼、1栋一层商业、1栋三层幼儿园,事发时主体结构均已完成封顶,进入精装修阶段。

2025年5月19日上午7时许,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劳务工人王某华(死者)和覃某迪到达该项目,于上午完成了该项目3栋2#塔吊第5道附着操作平台(位于32楼)的拆除工作。

当日16时许,二人继续拆除3栋2#塔吊第4道附着操作平台(该附着操作平台位于26楼,由2块定型化平台拼接形成,平台通过4根方钢管与塔吊形成可靠连接)。17时许,二人拆除平台与方管连接的螺丝及2根方钢管后,现场遇雨,管理人员通知停工。

二人拆除部分平台并推离塔吊后,深圳建工恒泰机械设备公司塔吊司机李某(负责吊运拆除构件)将该部分平台吊运至地面。覃某迪准备沿塔吊爬梯下楼时,突闻异响,发现王某华从操作平台坠落。王某华坠落至地面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人员到场后对王某华进行抢救,最终王某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调查分析,结合第三方安全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三个方面:

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王某华安全意识淡薄,无证进行拆除作业;作业时未使用项目发放的安全带,自身佩戴的安全带来历不明,未发现所佩戴安全带磨损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王某华作业时佩戴的安全带来历不明且部分磨损,在王某华坠落时安全带受到冲击,缓冲包打开,但安全带强度不足,未能提供足够的拉力,安全带被拉断,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三是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涉事附着操作平台在拆除掉连接的2根方钢管和一半平台后,剩余的一半平台处于不稳定状态;天气下雨后,塔吊附着操作平台上湿滑。

事故责任 

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被罚50万元

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反塔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安排不持有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工人进行塔吊附着操作平台的拆卸作业;在涉事工人作业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对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某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住房建设局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

此外,深圳市金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作业人员无证对塔吊附着操作平台进行拆除作业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区住房建设局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

南都·湾财社记者进一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今年10月,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深圳建工西部建设公司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谢珂 审核 蒋波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