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会发布10月2日消息,当前,广东江门正处在蚊媒传染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向毒蚊发起总攻。
近期,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在持续开展的虫媒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执法行动中发现,部分居民住户的防蚊意识仍有待加强。在9月9日至10月1日期间,因落实防蚊灭蚊措施不到位,特别是未及时清除积水、垃圾,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共有7家居民个人依法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七起案例,暴露出当前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中一个普遍却关键的薄弱环节——家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积水清理。检查中发现,这些住户的阳台、院落、天台等处,存在未及时清理的闲置盆罐、种花容器、积水瓶罐等,其中的积水成为了伊蚊(俗称“花斑蚊”)绝佳的孳生温床。伊蚊正是传播蚊媒传染病的元凶,其繁殖周期短,只需少量积水便能繁衍后代。
“小积水”暗藏“大风险”。一滴不起眼的积水,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孵化出上百只蚊虫,不仅滋扰生活,更对家人和邻里的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当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防控手段。
新会发布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不参与不配合蚊媒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法规链接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违反上述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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