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叔孙武叔在朝堂上的一句话惊爆了整个政界,他说“子贡贤于仲尼”,认为子贡比孔子更贤能。子贡听闻这件事后,羞愧难当,连忙谦虚地说,自己的学问浅显易懂,像“及肩”的矮墙,外人站在墙外就能看到里面的情况,而我老师孔子的学问犹如“数仞”高墙,如果不进入门内,就看不到墙里面的“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典故“万仞宫墙”由此而来,并透露了古代关于墙的文化密码,墙的高度与形制,与权力合法性的建构、社会阶层的空间固化存在密切联系。

“在中国的古代建筑中, 无论是平民的四合院、官僚的府邸还是帝王的宫室、坛庙、陵寝,或者是政府的衙署、僧道的寺观、文人的园林, 大多掩映在重重的高墙之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贾珺认为,墙除了御敌、防火与审美功能外,在中国建筑的礼制规范和等级划分中还扮演着重要角色。

宫城之墙:皇权威仪的象征

古代皇宫门禁森严,须持证出入。除了官吏,宫中其他人员也需佩戴作为出入凭证的腰牌。图为明代皇宫厨子的腰牌。

天刚泛鱼肚白,宋仁宗已经坐不住了。他得知生母在永定陵为父皇守陵后,思母心切,不等天亮便要出宫去看母亲,策马扬鞭至城门口,守门将军将其拦下。将军只知是宫中的官家,看不清暗处的正是皇帝,便说:“依《监门式》,监门官只持左契,需得大内钥匙库掌右契”,“这《监门式》规定,四更一点才能开”。后来宋仁宗亮明身份,将军也不敢阻拦,只好乖乖打开城门放行。

这是电视剧《清平乐》中的情节,其中提到的《监门式》是古代针对皇宫及城门警卫制定的法规体系,其核心内容涵盖宫门启闭时间、夜间出入程序及违规惩处标准。该制度可追溯至晋代《卫宫律》,至唐代发展为《卫禁律》,要求宫门夜间关闭后开启需经皇帝亲笔敕令、符节勘验等严格流程 。宋代延续此制,对擅自开闭宫门者施以徒刑至绞刑的重罚。如不按规定时间开启城门,则要根据城门位置处以不同的杖刑,“殿门杖九十,宫门及宫城门杖八十,皇城门杖七十,京城门杖六十”。城门距离皇帝越近,受到的杖刑越重,以保证皇帝人身的绝对安全。

“宫禁之门,法最严密”,但宋仁宗至和二年(1055年),一名叫麦昭吉的工匠趁入宫干活之机,在包袱行李中暗藏刀剑,居然过了多道门的安检,从皇城门进,历宫城门,直到殿门,无一守卫发现。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该工匠要对宋仁宗行不轨,但他携刀剑之事被人发现后,还是被打入大牢,各个大门的监官守卒也被依法严惩。

此事被记载于明代丘濬所著的儒家经典《大学衍义补》中,他感慨“祖宗于门禁出入其法最严”。古代都城通常采用“外城—内城—皇城—宫城”的多重结构,门禁制度森严程度从外到内依次递增。各个城区被围墙隔离,普通人若要在都城中穿过重重围墙进入皇宫,几无可能。明代对官吏所佩带的腰牌有严格规定,不同级别、身份的官吏佩带不同质地、形制的腰牌,不得僭越,无牌不许擅入宫禁,违者治罪。

而宫墙之形制、颜色,无不表征着皇家之威仪,比如,明清的北京城只有皇宫等建筑围墙才能饰以红色,其余大多数建筑只能是灰色墙面。

文物专家单士元曾于1924年参加过溥仪出宫后成立的“清室善后委员会”,他对故宫建筑艺术多有研究。单士元在著作《从紫禁城到故宫:营建、艺术、史事》中介绍, “千门万户的宫殿,是三重城墙包围之下的‘城中之城’,外观上十分规正,完全是正式城墙建筑,有大城砖、清水墙,上面有女儿墙垛口。”紫禁城的城墙全系磨砖对缝细砌,瓦工术语为“五扒皮砖”,就是五面砍磨。“城墙四周绕以护城河,用条石砌岸称筒子河。波光城影,庄严之中给人以玲珑剔透之感。这是中国古代‘城’的最高建筑形式,而这座城只住一户人家——皇家。”

衙门之墙:“权力围城”下的官民鸿沟

雍正七年(1729年)的一天,直隶总督府发生了一起“鬼”翻墙的“超自然”事件。那天深夜,直隶总督唐执玉正在府中办公,忽闻书房外传来哭声,便命丫鬟查看,丫鬟久久不回,唐执玉走出书房,只见丫鬟已惊厥倒地,又见一“浴血鬼魂”跪于阶下,声称杀死自己的真凶是张三而不是李四,而县官误判他人。“鬼魂”描述死者衣着后,翻过府衙围墙走了。

次日唐执玉重审,发现死者衣着与鬼魂所述吻合,遂坚信冤情存在,推翻原判改定张三为新凶。幕僚对唐执玉说,原案证据确凿,审理流程规范,单凭“鬼魂”申冤就改判是不是太儿戏。幕僚问唐执玉鬼是如何离开的。答曰:“越墙而去。”幕僚反驳说:“鬼有形无质,当奄然隐去,何需翻墙?”于是,二人勘察越墙处,发现新雨后屋顶有连续泥迹,从内墙延伸至外墙。幕僚推断,此“鬼”为活人假扮。后来审问李四案情终于大白,李四明白常人无法进入衙门,寄希望于“鬼”,买通身手矫健者翻过重重围墙,来到总督居所扮鬼意图翻案。唐执玉醒悟,恢复原判,但为维护官威未深究造假者。

清朝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和袁枚的《子不语》均记载了这个故事。唐执玉是康熙年间的进士,曾任大理寺卿、左都御史,以平反冤案和弹劾权贵而闻名,《清史稿》评价他“懃懃施惠”。换个角度看待这个故事,若平民百姓遇到冤假错案,该如何向“青天大老爷”申冤?翻墙?搞怪力乱神?那终究是胆大者僭越法律之举,实际操作起来几无可能。

“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阴曹好入,衙门难进”,这些古代谚语无不讽刺官僚机构层层设防,“门难进、事难办”。

正如皇权通过州(县)官牧民的治理模式下放权力,古代衙门可以视为皇宫的微型复刻版。衙门通过三重门禁系统,将权力中心层层包裹,形成“难进”的物理基础。正门一般为三开间屋宇式建筑,每间两扇黑漆门,共六扇门,故俗称“六扇门”。门前设照壁、八字墙,甚至石狮,制造森严压抑氛围,平日仅开东侧两扇门供出入,西侧门专供押解囚犯或处决犯人使用,所谓的“出西门”就是即赴刑场。第二重门为仪门,常年紧闭,仅在新官上任、上级巡视或重大典礼时开启。最里头的宅门是通往官员住所(内衙)的最后关卡,钥匙由官员亲自保管。衙役书吏仅能至宅门口,内务由官员私仆处理,内外人员严禁越界。府衙内,审判、办公与居所又被内墙层层隔离,形成了与皇宫“前朝后寝”类似的“前堂后寝”的格局。

而门簿制度、谒禁规则等无形之墙,更将普通百姓隔绝于府衙之外。宋仁宗晚年首创谒禁与禁谒,分别要求官员不许接待来访者,也不许拜访别人。这项规定最开始是为了遏制官场请托之风和山头主义而设,后来官风没整顿好,反而被推广至百司衙门。凡是府衙,门前必立谒禁的木牌,谢绝任何形式的来访、信访。大理寺、台谏等还要加上“不许出谒”的提示,要求坐班人员不得外出。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进不去,官衙成了妥妥的“权力围城”。此种规定,又如何让官员“脚上带泥”、了解民情呢?

到清代,衙门的状况变本加厉,即便来访者有后台,到了府衙,负责通报的胥吏还得收取“门敬”才给办事。清代光绪年间,庆亲王奕劻权倾朝野,庆亲王府大门口收的“门敬”每年竟然有几十万两白银。

咸丰十年(1860年),署理福建布政使的张集馨去拜见上司闽浙总督庆瑞。庆瑞的门丁张七不仅索要“门敬”,还要足色的库平银。张集馨第一次去不懂规矩,给了洋元,张七一怒之下把银元扔回给他。张集馨急于拜见总督上司,只得让家人再送来银子补足缺额方才进门。以后他每次去见庆瑞,都把进门银的分量、成色给足,才少了进门的烦恼。张集馨由此感叹:“晚年薄官,乃受奴辈荼毒。”

相较物理之墙,权力的封闭、官员的冷漠、胥吏的猖獗,形成了一道道无形的高墙,其横亘于官与民之间,致使二者间鸿沟难消,由此引发诸多的基层治理危机,日积月累侵蚀统治根基。

在官府之外,还有层层城墙。进入城门需出示路引等证件。在都城,只有皇亲国戚和官员能进入皇城,官员遵循“门籍”制度,出示门牌经核验才能入内。

城市内,宵禁制度与森严的网格化管理犹如一堵堵墙,将不同阶层、群体隔离。唐代的长安借鉴汉代的里制,分区域修建垣墙将居民区隔成108坊。入夜后,坊内之人被限制于本坊内活动。据《唐律疏议》规定,擅自翻越坊市围墙或破坏围墙者均会受到杖刑处罚,此外,如果不按时开闭坊门,也会被视为与越垣之罪相同。

据《大清会典》记载,清初北京内城有大小栅栏1100余座,外城有大小栅栏440余座,栅栏门晨启昏闭。到清代中叶栅栏才渐渐消失,但“前门大栅栏”这样的地名,至今仍在民间流传。

城中城、墙中墙的形制对社区自治固然有积极作用,但有学者认为,整体来说这是典型的权力化布局,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皇室与官僚阶层对安全性的追求,禁锢了城市居民的思想与活力。日本中央大学专攻中国都城史的文学部教授妹尾达彦认为,这种城市格局“不是以居民生活为出发点的,而是根据6世纪末到7世纪初王都的理念,设计建成的一座宏伟的理想都市”。

当“墙”作为一种建筑或一种文化,从庙堂、城市进入宗族生活,“墙”的意义对家庭、个人甚至整个社会文化的影响,也愈加深远。

宗族之墙:古代礼制的物化

紫禁城的城垣建成于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年),清代虽有重修,但整体城垣的规模和布局依然保持初建时的原貌。城垣两侧砖的表层用细泥澄浆砖“乾摆”砌筑,因此表面光滑平整,既美观又有防止攀登的作用。

北宋司马光编撰的家训《涑水家仪》中讲:“妇人无故不窥中门”,这里的中门就是二门。古代贵族女子必须遵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踩”的规矩。在《红楼梦》中,荣国府的男士的公共活动区在二门外,也就是头门和二门之间的区域。会客厅、茶室、书房、办公室,都在这个区域。二门内为内帏,专属于未婚女子。贾宝玉每天只喜欢在内帏厮混,他爹贾政尤其痛恨其不守礼制规矩、不务正业的性子。

贾宝玉终于被贾政揍了,整个过程发生在二门外。此处为男性活动和执行家法的场所,女性不得染指。直到贾宝玉被揍完贾母将他带回自己的房中,宝钗、香菱、史湘云等人才敢来看望。这时袭人见众人围着,自己插不下手去,便越性走出来到二门前,令小厮们找了焙茗来细问:“方才好端端的,为什么打起来……”这个细节值得玩味,袭人在这般要紧时刻也不能跨出二门,可见贾府中“内外隔离制度”之森严。

《墨子·辞过》中说,“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之礼。”在古代社会,这种隔离制度非常严格,相应的,反映文化的建筑首先把女性封闭在围墙之内,再通过内墙的设置进一步将她们限制于 “寝”和“屋”。

因而,“墙”在传统文化中,有着秩序和规范性象征,“跳墙”则被染上了挑战伦理的色彩。《孟子·滕文公下》谴责了“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的行为,导致“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认为,“钻穴逾墙”是悖越礼制的行为,所以,古代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即便恋人相爱,隔着一道物理与礼制的高墙,再怎么挣扎终究无济于事。

在古人的风水观念中,墙还与房屋的风水有着很大的关系。西汉焦赣所撰的易学著作《易林》中说:“千仞之墙,祸不入门。”古人用照壁、封火墙等装饰宅院,达成功能与审美的和谐统一。在岭南地区,不少宗族祠堂大多采用镬耳墙,其墙体越高大,越能体现出宗族在当地的地位。其状如官帽,传达了人们对仕途升迁的向往之情。当了官身处衙门,那又是另外一番墙内风景了。

“小到一组建筑群, 大到一座城市,甚至整个国家的一方疆界 ,都由墙来完成围合的使命。”贾珺认为,从家庭、城市到国家,古代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一直生活在墙的空间里。“墙也代表了一种相对保守、自足、内敛的文化心态。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 除了儒家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进取的色彩外, 道、释和儒家的大部分思想,都带有相当的封闭、保守的态度,追求和谐、安全的生活,墙由此成为很好的依托工具。”

因而,拆围的文化意义不言而喻,它既是打破物理隔阂、促进交流融合的必然之举,更象征着对封闭心态与森严等级的破除,代表着拥抱开放、寻求沟通与理解的时代精神。从实体之墙的消解,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拆围本身已成为一种深刻的隐喻,映射社会顺应时代从内部守护转向外向联结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