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1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设站收费,由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2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普济圩收费站”(位于K1172+500m处)、“铜陵南收费站”(位于K1179+400m处)。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收费。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3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琚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