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视频显示

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

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在查看过现场后

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

不料女子家属不服判决还质疑

说:“以前驾驶员都要带点责任的。”

这样的言论

遭到了交警的反驳:

人人都这样想

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最终交警认定非机动车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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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警、起点新闻、央视新闻

编辑:狄海洲

责任编辑:张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