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视频显示
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
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在查看过现场后
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
不料女子家属不服判决还质疑
说:“以前驾驶员都要带点责任的。”
这样的言论
遭到了交警的反驳:
人人都这样想
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最终交警认定非机动车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不少网友点赞↓
来源:上海交警、起点新闻、央视新闻
编辑:狄海洲
责任编辑:张卫波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