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1日发布“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山西省神池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八路军一二〇师指挥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涉及到私有产权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在办案实践中,检察机关如何妥善解决红色文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冲突?神池县检察院检察长高伟给出了答案。
“我们办案的思路很明确,就是要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摸透,综合考量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红色文物保护的同时,始终把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标尺。”高伟表示。
据介绍,抗日战争期间,贺龙、关向应在神池县义井镇设立了八路军一二〇师指挥部,组织武装群众开展游击战争,为巩固晋西北抗日根据地立了大功。新中国成立后,指挥部旧址分给村民居住,一住就是几十年。2015年,旧址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问题随之而来。高伟介绍,近年来,房主想改善生活,在院子里搭了彩钢牛棚,换了铝塑门窗,屋里装了铝扣吊顶,这些装修与旧址的历史风貌完全不搭。神池县文旅部门好几次想修缮,可是因为房子产权在村民手里,一直没法启动。
到了2024年3月,神池县检察院在文物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指挥部旧址已经出现墙体开裂、屋面坍塌的情况。一方面是老百姓想修房子过日子,另一方面文物保护又有特殊要求,再拖下去,红色资源可能就保不住了。
发现问题后,神池县检察院马上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并联合相关部门一起想办法。一方面,肯定村民对房子的合法产权,也理解他们对家的感情,协调镇政府跟房主商量,最终定下“置换+补贴”的方案:政府给房主另找一块宅基地,并按规定给予补贴,由此顺利拿到了指挥部旧址的产权。另一方面,督促文旅部门及镇政府明确文物保护范围,尽快申请专项资金,修缮旧址。目前,相关部门在修缮的基础上,还完善了展陈、配了讲解员,将这个红色旧址的抗战故事更好地讲给大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检察机关针对私有产权革命文物修缮难题,在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督促多个行政机关协同履职,通过系统修缮、整体保护方式,切实消除抗战文物安全隐患,充分激活了抗战文物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闫晶晶
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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