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辽宁朝阳。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凌凤大桥附近红衣徒步团列队准备出发时,与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相遇并未相让引发网友热议。
18日,徒步团群主向记者介绍,网友看到消防救护车灯闪烁,都以为在执行任务,就让人联想到肯定是我们不对。当天那些车辆属于备勤状态,我们所在的这条道路是属于大凌河景区之内的非机动车道,当时也是为了一百多位队员的安全着想,就一分钟,想让队员先过去,怕车碰到人。
“每一个老百姓他都懂得,如果说当时有人掉河了,徒步队会立马解散,会帮着他们救人。”徒步队群主称,如果真的是哪里着火或者有人掉河里了,徒步团队不可能袖手旁观,这是老百姓都明白的简单道理。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去执勤而非出紧急任务,它们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此时,应按照正常的交通规则和通行原则来判断,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车应让人。
18日,大凌河景区管理单位郑姓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地点在景区内道路,他知道这个事情,但不在现场不清楚状况。
朝阳市大凌河景区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请示领导再作答复。
据悉,朝阳市文明办接到网友反映,已记录将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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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的美好,既需要“车让人”的秩序,也需要“人谅车”的温度。
健身的方式有很多种,健身的场所也有很多选择,在道路上暴走是否合适,会不会对交通造成影响,还得理智的选择健身方式!合法合规不影响大家不被大家唾弃才是最好的!
老年“暴走团”要遵守交通规则,应该主动为消防车、救护车让道,再说老年“暴走”也不利于自身健康。
羡慕,老年还有“暴走团”,年轻人可能没几个能暴走,下班只想躺下
先不要进行道德绑架,等把事情真相搞清楚了再下定论,该怎么处理就依法处理。
竟然敢挡道阻碍消防救护车?我以为是“倚老卖老”,“横行霸道”,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原来如此,不知者不为过!信息发布要真实、全面、精准,不能只见一斑,不顾全貌,不能断章取义,以免误导观众,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