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

一小客车在道路上来回穿梭

频繁发出轰鸣噪音

市民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交警根据线索

立即开展调查

近日凌晨2点许,交管宁河支队芦台大队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桥北街道宁新花园附近有人驾驶机动车炸街,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接警后,交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及时在宁新花园附近将实施炸街行为的驾驶人查处。交警经核查发现,驾驶人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该驾驶人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6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法律链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车辆私自个性改装不仅违法,还往往会因为达不到安全指标影响车辆零部件的性能和行驶安全,对道路通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对于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炸街,甚至飙车的,一经查实除面临罚款外,情节恶劣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广大驾驶人,勿以身试法。在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擅改车辆、闯禁行路,更不得追逐竞驶、“炸街”扰民,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及时向属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交警将依法从严查处。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