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公告》)。备受市场关注的债券市场“科技板”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是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三是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
四是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
据了解,债券市场“科技板”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要,加大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
当前,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正在加快形成,但与科技创新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供给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债券市场总规模达到183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具有资金筹集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的特点,投资者众多、市场成熟度高,能够为科技创新领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增量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制度规则,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特点,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并创设政策性工具,以科技创新债券为引领,建立“股债联动”的综合支撑体系,能有效匹配科技型企业各阶段融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特别提出了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的支持。业内人士表示,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发行5+3、5+5等长期限债券,这些债券期限可达10年甚至更长,有利于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形成良性循环,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同时,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也减少了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进一步提升了投资效率。
记者:张莫
制图:潘悦
来源:经济参考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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