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近期,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有这些新举措,与你分享!

十堰:创新开展典型案例“讲评学”活动

叶相成

自湖北省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启动以来,十堰市生态环境系统有序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工作,目前已有初步成效。据统计,十堰市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近50%。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题学习两次,以上率下深入学习有关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文件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编印《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文件汇编》100册,制作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卡片200张,发放给全市涉企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全面掌握政策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创新开展典型案例“讲评学”活动,搭建执法尖兵锻炼、展示、交流、提高平台,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稽查、监督帮扶指导等,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制定《关于分解落实〈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出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和执法工作计划》,明确11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全市全年7项执法计划。

依托十堰市“1336”水质智慧监管系统,借助现场执法辅助装备、无人机、走航车等先进手段,开展非接触式检查和巡查,在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完成检查任务,既提高执法效率,又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厦门海沧:一“表”总览行政检查事项

赵旻 倪林 沈胜学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近日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行政检查事项一览表》,通过优化执法机制、科技赋能、跨部门协作等举措,减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抓住执法效能关键点,围绕履职尽责中心线,在完善监督覆盖面上下功夫。”海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林祥瑶介绍。

优化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以“双随机”抽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补充,合并同类执法任务,实现一次进门、全面查清,有效减少多头重复检查;依托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联合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制定联合检查计划,打破行业壁垒,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益企服务和“三送三促”(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促复工复产、促环保落实、促环境安全)活动,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科技赋能提高履职水平。“为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我们不断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充分发挥7类26个在线监测、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信访投诉等生态环境监管平台作用,提高履职尽责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林祥瑶介绍,海沧生态环境局根据《2025年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按月细化落实措施并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备案,提高执法计划性,减少随意性。同时,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情况备查、执法现场记录、出具《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等纪律约束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执法检查规范有序。

严格纪律确保执法公正。“我们严格纪律约束,既要为企业减负,也要保障执法公平公正。”海沧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吴克辉介绍,《行政检查事项一览表》是确保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全面落实的重要举措。此表主要内容包括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检查、对饮用水源地检查等35项权责事项及其设定依据。表中明确,未经公布事项不得实施行政检查,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确保执法透明化。

“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发现这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新方法不仅提升了执法效能,还实实在在回应了企业关切。”吴克辉说。

唐山:明确涉企执法审批流程

张铭贤 王蕊

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探索实施多项举措,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科技助力,执法效能与企业保障双提升。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本着“打扰更少、预防更好”的理念,拓展运用非现场执法手段,依托智慧管控平台建立完善72条分析规则,对企业生产、治理、排放环节实施远程实时监控。通过自动预警和报警功能,对企业可能出现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提前预警。今年以来,平台共向81家企业推送预警报警信息1591条,其中37家企业经提醒后未产生实际超标处置单。这一举措不仅降低了企业违法风险,还减少了因环境问题导致的停产整改损失,得到企业高度认可。

规范入企,执法透明与企业减负双推进。唐山市严格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印发《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明确入企审批流程,为执法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不断完善升级执法APP入企审批功能,从技术层面实现“不审批不能入企”“不扫码不能检查”。今年经抽查,未发现不经审批入企和不扫码入企的行为,全市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52.65%。

优化机制,企业自治与环境提质双融合。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帮扶指导企业健全“指挥调度、自检自纠、网格化环境管理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四项机制,有效推动企业自主排查、自主整改,既减少企业违法隐患,又为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通过唐山市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推送预警同比降低63.7%;依托智慧管控平台对涉嫌未落实管控线索进行筛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共线上推送线索242条,同比降低45%。

拓宽渠道,政策直达与民意畅通双循环。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企业实时答疑解惑。生态环境智慧管控平台设置专栏,上线环保法律库,收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经典案例等供企业随时查询,还开通企业在线提问渠道,实现系统内接收、办理,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反馈;线下宣讲方面,通过下沉调研、请来座谈、“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向企业发放环保政策法规300份并讲解重点条款,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助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吴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