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一顾客买鱼时要求不宰杀,竟遭到鱼贩扔秤砣、抢手机、殴打。4月24日,记者获悉,涉事鱼贩被处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元。市场开办方已对涉事商户进行关停15天处理,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据当事人发布的视频,4月19日,他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花费33元购买了一条活鱼,鱼贩现场要为其宰杀。遭到拒宰要求后,从鱼池里重新捞了一条鱼,说“给你换一条,你不杀要先说”。
在之后的争辩过程中,鱼贩扔出一个秤砣,砸中了顾客的脚踝。此外,鱼贩还有抢夺手机、殴打他人的行为。顾客现场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将涉事鱼贩带走调查。
▲牛先生与鱼贩发生争执。图源:视频截图
当事人提供的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19日12时许,牛某利、孙某柱到武汉市汉阳区龙江路邓甲生鲜市场二楼档口买鱼,与鱼贩董某发生争执。董某将秤砣扔向牛某利,砸到其脚踝。后董某与姐姐董某云一起上前争抢牛某利的手机,过程中董某用拳头挥打牛某利,并将牛某利的手机夺下翻看。后董某又将孙某柱手机夺下并丢进鱼缸水中,其左手用牛某利的手机击打孙某柱的耳部。董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董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两百元。
4月25日,新京报记者从官方获悉,汉阳区公安分局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控制打人者。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公安转警后,立即介入调查。市场开办方已对涉事商户进行关停15天处理,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据汉阳区公安分局介绍,伤者为轻微伤,经治疗已无大碍。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打人者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3
来源:红星新闻、新京报
责任编辑:林琳
审核:董景峰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