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杨锦英 杜光然

4月21日下午,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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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某与被害人文某某经人介绍结识,后两人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至2024年,约11年。2024年8月16日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到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当天中午1时许,两人来到陆丰市麒麟山,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吴某某与文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2024年8月16日,文某某因关系不和提出分开,吴某某约文某某见面后,将文某某杀害。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吴某某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被害人近亲属、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文某某和吴某某曾经居住的家(极目新闻记者摄)

被害人家属向记者介绍,本次开庭,嫌疑人吴某某在看守所应诉,文某某的三儿子在那里与其面对面,陆丰市人民法院可以旁听。

文某某的弟弟文先生进入了法院旁听,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庭审全程大部分时间都在说方言,他听不懂。庭审期间,他从视频中看到了吴某某,他微靠在椅子上,状态似乎很放松。“对我来说,感觉他有点嚣张。”

文某某女儿表示,法庭宣布择期宣判,他们也将等待结果。

此前报道:

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今日开庭,被害人女儿:之前叫他“叔”,不明白为何下杀手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杨锦英 杜光然)

编辑:刘思宇 罗婷

审核:谢礼逵

实习生:米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