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4月20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其中指出,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制度,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农村基层干部受到诬告、错告,有必要予以澄清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澄清。

党组织对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