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属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一方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故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日,本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宣判。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10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拒不领取,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方关于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法院为做到案结事了,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不领取。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台记者贺威通 崔肖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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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没走入婚姻,已经确立关系并订立婚约,竟然猴急猴急霸王硬上弓,这是爱对方吗,绝对不是。而且当事人法律意识非常淡漠,以为有了婚约就可以像动物一样随性而为,法律判决后还不接受。与这样的人建立家庭绝无幸福可言!
婚约财产纠纷中,女方退彩礼等,男方拒领还上诉。一二审均驳回,这警示大众,法律重事实权益,主动履约、合理解纷才是正途,无理取闹不被法律支持。
司法公正,维持原判正确。
恋爱关系不是"免罪金牌",订婚更不是"霸王条款"。法律面前,强行"上车"就是犯罪!法律不会姑息任何形式的强迫行为,亲密关系中,尊重对方意愿是最基本的准则。
虽然与预期的不一样,但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相信这个“裁定”的正面、积极影响。
给钱、收钱难道就等于了默许?如此操作算做为什么性质事?婚姻讲究于两厢情愿,谁说还能够霸王硬上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喝不下烫稀饭;耍威风只能是自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