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张庭铭
4月8日,网传四川成都金堂县某路口,交警查无牌照小车时被冲卡车辆带倒。金堂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曾回应称被带倒的交警无碍。
4月9日,成都金堂县公安发布警情通报,驾驶员刘某(男,37岁)驾驶的小型客车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刘某(男,37岁)拒绝配合,强行驾车逃离现场,导致辅警曾某身体多处擦伤。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抓获,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阻碍、妨害公务的行为均将依法严惩。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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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遮住车牌就遮住了天眼?这位司机怕是不知道满大街的摄像头比丈母娘还眼尖!现在好了,不仅车牌要重见天日,连人生都要重新备案。要背熟: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也不是演戏拍电影,哪来这么大的“底气”。一错再错,岂能逃脱,好好反省,汲取教训吧。
遮挡号牌已属违法,拒不配合检查,又是一错,强行驾车逃离,一错再错,撞伤民警,错上加错,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希望大家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
这孩子是不是电影看多了,难道不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吗,到处都是监控,跑得脱不嘛,硬是的,真笨。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之义务
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