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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法治周末》记者 尹丽
《法治周末》实习生 薛佳乐
责任编辑 | 尹丽
大约在16年前,还是一名实习律师的张宇鹏开始接触涉及他人生命案件的相关工作。“当时,我陆续参与办理了四五个死刑复核案件,内心感受比较复杂。”他回忆道。
如今,张宇鹏是《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刑辩律师,生命是他经常思考的一个课题。他认为,刑辩律师是“为生命和自由辩护”的一群人。
在张宇鹏职业经历早期的另一起案件中,委托人的妹妹被他人杀害,委托人的诉求是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处其死刑。在法庭上发表相应意见时,张宇鹏心中一度产生过“不太好受”的感觉。“直到后来办的案子多了,这样的感觉才慢慢消散掉”。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德衡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青岛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监督员姜保良也是一位刑辩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他说,“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在第一次面对他人生命重量之时,焦虑与无措是一道必须跨越的坎”。
姜保良办理的第一个死刑案件令他印象深刻。那是一起杀人案,被告人是一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姜保良担任其辩护律师。虽然姜保良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为魏某辩护,但最终,这名男子依旧被判处死刑。
在姜保良眼中,这名被告人并非穷凶极恶之人,甚至“一定程度上是很可怜的”,但他时刻提醒自己:既不能因同情而失去客观,也不能因冷漠而忽视人性。在生还是死的重大问题前,“刑辩律师需要经验辅助自己保持专业理性,不仅限于专业经验、实务经验,也需要社会经验”。
张宇鹏认为,刑辩律师所面对的舆论压力是非常大的。在网络上,他经常看到许多人对刑辩律师工作的不理解:“为什么要给坏人做辩护?”对此,他总是耐心地解释:“其实,刑辩律师的工作是提供一类法律服务。并且,在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不能轻易地将律师提供服务的对象定义为罪犯。”
还有一些时候,刑事律师作为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时,也会面对委托人即被害人家属对法律的不理解。姜保良告诉记者,他曾以诉讼代理人身份代理过一起未成年人被杀害的恶性案件,被害人家属要求被告人“一命抵一命”,且诉求非常坚决和强烈。但被告人在杀人后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且案件在谋杀和争执杀人之间存在冲突。作为诉讼代理人,姜保良律师团队反复推敲研究案发现场细节,向刑侦专家多次请教。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结果。这也意味着,被告人走出监狱时年近60岁。对于这个结果,被害人家属转而表示可以接受。
“资深的刑辩律师会通过一个个的案件历练,更熟悉人性,更能相对准确地把握案件走向,对案件结果更能接受。也就是说,律师业务越专业,‘自我救赎’越游刃有余。”姜保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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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编辑 | 王硕 马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