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日讯 日前,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京杭运河山东段新能源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对通过京杭运河(包括支流航道)山东段船闸的新能源船舶实施免费过闸优惠政策,不断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根据政策,符合免费条件的船舶需满足以下能源类型及替代率要求:
单一燃料动力船舶: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氢燃料、氨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不含铅酸电池)。
双燃料动力船舶:液化天然气与燃油双燃料,燃油替代率≥60%;甲醇与燃油双燃料,燃油替代率≥50%。
符合条件的船舶不分空重,均享受免费过闸。
符合免费条件的船舶,通过船闸管理系统提交船舶能源类型、替代率等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自动享受免费优惠。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仍有效,与新能源船舶政策并行。
闪电新闻记者 马训伟 报道
[责任编辑:马训伟 赵丽娜 穆楠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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