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记者采访某段大路突设减速带给司机和当地居民造成困扰的问题时,当地基层干部反映设减速带是出了重大交通事故后,为了降低该路段车速的“临时解决方案”。之所以为临时设置,是因为该路段本来就有交通信号灯和路灯,只是还没拉电线,等一切就绪后,减速带就会拆掉。
然而,记者在当地走访了解到,这些路灯和交通信号灯已经存在多年,却迟迟未接通电线。“非要出了事才晓得要拉电线把路照亮吗?之前这条路黑漆漆的,难道他们不知道吗?”当地一名群众对此事质疑道。
在说到“治理思维”时,前瞻性常被放在第一位来讲。但记者在采访中却时常遇见“戳了才蹦跶”式的治理方式。有时候,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存在多年,却需要一个出事的“导火索”,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进而“整改施治”。
这种现象折射出基层治理的“响应式逻辑”。有基层干部向记者倾诉:“日常工作千头万绪,哪有精力主动找问题?只有上级督办、媒体曝光或者出了事故,才能调动资源解决。”这种“问题倒逼机制”形成了独特的治理周期:隐患积累、事故爆发、集中整治,以及可能的“再度休眠”。曾有专家指出,这种治理模式本质上是“运动式治理”的变种,依赖外部压力推动,而非内生性治理动力。
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种现象背后可能还牵涉考核责任体系的失衡。在过去的采访中,不少基层干部向记者反映,绩效考核指标中,安全生产事故率、信访案件办结率等“负面清单”往往占据更高权重,而对预防型治理却缺乏量化评估。这种导向下,一些部门选择“捂盖子”而非“揭伤疤”,宁愿在事故后被动应对,也不愿在隐患排查中“自找麻烦”。此前在浙江某县采访时,当地城管部门负责人私下表示:“提前整改需要协调多个部门,费时费力还可能暴露问题,不如等出事了再‘特事特办’效率高。”
然而,在一些公共安全事项方面,这种思维惯性值得警惕。以交通治理为例,曾有新闻报道,一些地方被发现“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不记录,自然就不用费心提前治理,这也说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一步步影响着末端的执行方式。当?“被动响应”成为常态,公共安全防线就如同布满漏洞的筛子,看似密不透风,实则危机四伏。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治理模式正在透支公众信任,正如前文质疑的群众所言,这些隐患其实都被人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事故发生后的治理在许多群众看来并不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而是一种“船到江心补漏迟”“临渴掘井”的行为。
这种“出了事才作为”的现象并非不能避免。记者在之前的采访中了解到,江苏一些地方将事故隐患进行“积分制”管理,将主动排查隐患纳入干部考核,并精准划定积分梯次标准,提高了干部对隐患的预前排查治理积极性。也有专家建议,应建立“预防成本”财政保障机制,将风险评估、隐患治理纳入常态化预算,改变“不出事不花钱”的财政支出逻辑。
亡羊补牢不应成为习惯,未雨绸缪才是基层治理应当追求的目标。不过,被动的“事故响应”转化为主动的“风险预判”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革新,更需要治理者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公共安全的防线,永远应该建立在事故发生之前。
视觉 I 万科成
编辑 I 熊力
审核 I 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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