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兴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

二、黔西南自治州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兴义市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帅

统筹:胡莹 刘诗雅

编审: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