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网络营销新业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规范“网红探店”广告发布,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健康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洋浦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一些“网红”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发布“探店”视频,分享对餐饮店铺食品口味、服务水平的评价,并在视频下方添加相关团购链接。

经调查发现,“探店达人”利用其网络影响力发布具有广告属性的视频,却未显著标注“广告”字样,或标注的字样消费者不易识别,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洋浦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规范辖区短视频平台用户利用互联网发布食品餐饮广告视频的行为,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食品餐饮“探店”视频附加购物链接时,应依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发布的广告视频显著位置标注“广告”字样,强化商业广告发布的可识别性,确保消费者知情权,引导互联网良性消费。

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整改,第一时间约谈相关MCN机构,要求其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发布互联网广告。MCN机构对旗下签约主播加强了管理和培训,要求发布视频广告时,规范标注“广告”字样。

据了解,被监督单位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后,检察办案人员对相关“探店主播”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广告视频进行评估。整改后,该类视频在发布时均规范标注“广告”字样,整改成效明显。

“听说这条街新开了家‘超city’的奶茶店,必打卡”“真的忍不住,楼下这家天天都想吃的烧烤”……当你打开短视频平台或社交平台,总能刷到各类网红博主的探店“种草”视频,涵盖餐饮、旅游等多个领域。

与一般广告不同,探店“种草”视频多由第一视角呈现,分享博主线下实地探访店铺产品、服务、环境后的体验与评价,被普通消费者认为相对客观真实。“网红探店”模式凭借其直观的消费场景展示和流量裂变效应,也成为商家推广的重要手段。

2023年5月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对于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

这意味着,达人探店视频若存在商业合作(如商家付费推广、附加团购链接等),其本质属于广告行为,附加购物链接的探店“种草”视频就应该按照要求标明“广告”,否则涉嫌违法。

尽管法规已明确要求,实践中仍存在多重违规现象:一是标识缺失或模糊。部分视频未标注“广告”,或标注位置隐蔽、字体过小,消费者难以识别;二是虚假宣传与数据造假。为获取佣金,部分网红夸大商品效果,甚至虚构好评,导致消费者“踩坑”现象频发;三是责任主体复杂化。MCN机构、平台、商家与网红之间的利益链交织,责任划分模糊。

随着探店视频的商业化程度加深,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扰乱市场秩序。洋浦检察院的整改行动,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经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约谈MCN机构,要求规范广告标识,并将整改成效纳入后续评估。此类“穿透式监管”直击产业链上游,避免仅处罚个体网红的局限性。

同时,互联网平台需加强内容审核,对未标注广告的视频进行限流或下架处理,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行业自律与培训,引导从业者平衡商业利益与法律义务。

达人探店作为一种新业态,在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专家表示,为进一步促进探店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在政策法规中明确广告信息披露的方式、程度(如字体大小、显示时长)等标准;补强行政责任和补充民事责任,增强对违法行为人的威慑和对消费者的救济强度;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将违规商家、MCN机构及网红纳入信用监管,公开其失信记录,形成社会监督压力;通过案例宣传提升公众对“软广”的辨识能力,鼓励举报违规行为。

探店视频的合法性核心在于“透明化”。只有通过法律刚性约束、平台技术赋能、行业自律提升及消费者意识觉醒的多维协同,才能实现商业推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赢。未来,随着监管技术的深化与行业生态的净化,“真实分享”与“合规广告”的界限将更加清晰,为数字经济注入可持续的诚信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