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近日,已经落户成都温江多年的网友刘先生想通过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将在遂宁射洪的母亲户口转到自己的户口名下。但在落户过程中,他发现除了父母和自己的户口簿,还需要提供一份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记者通过查询小程序“成都微户政”了解到,办理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除需要上传《入户申请表》,提供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市外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市外老年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外,的确还需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记者还了解到,山东烟台、广东中山等多个城市办理此类业务时,也需要相关佐证材料。

记者联系刘先生了解到,他的手里有一份旧户口,户主为父亲,户内成员有妻子宋某和次子刘先生。刘先生通过“成都微户政”上传材料预约办理落户时发现,除了需要父母和自己的户口簿外,还需要上传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我以为这个佐证材料可以去村上开,但开回来上传后还是被退回了,这是为啥呢?”

为何刘先生不能只凭旧户口簿作为母子关系佐证材料?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户政大队民警介绍:户口簿在通常情况下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但在特殊情况下当户口簿不能直接准确反映户内成员间关系的时候,需通过其他佐证材料进一步证明。如,子女与(外)孙子之间、多子女与其配偶、继(养)父母与子女等情况。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比较多样,包括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够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对刘先生回老家开具的材料,该工作人员也解释因为村大队不是户口登记机关,也不具备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法定职责,开具的材料在法律上不具备足够的证明力。

“有需要落户的居民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民警,我们将会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方便大家顺利便捷落户。我们在简化群众申请材料、优化办事办件流程方面一直在积极推进和落实,以方便群众更加便捷办理业务。”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