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宁市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宁菊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方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方正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确保债权的实现,现申请执行人宁菊花自愿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3)云0181执2686号
被执行人:方正,男,汉族,1992年9月份出生,32岁,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大寨镇哆车村公所杉木箐社1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319920922****。
涉案标的为:73539.9元。
一、凡是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案款的10%予以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给予绝对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三、举报电话:0871-66034245
四、举报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一5:00
来源:“安宁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曹路遥
二审:段杉杉
三审:吴珺
终审:李星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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