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5 日
泸州市发布
《泸州市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二、加强涉企司法保护
三、有效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四、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
五、加大要素供给保障
六、完善信用预警和修复
七、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八、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九、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十、常态化发布城市机会清单
十一、持续开展“进企业、
解难题、促发展”服务
十二、强化措施执行监督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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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清理、公布并动态更新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人员、事项“三张清单”,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检查,严禁开展无法定行政检查事项依据的检查。完善“一泸检查”智慧平台,统筹检查计划,逐步实现未经备案的检查一律不准开展;加快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涉企检查频次上限,有效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持续更新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清单,坚决纠治乱检查、乱罚款、乱强制等涉企违规行为。
二、加强涉企司法保护。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动产法协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畅通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政务、法务和泛法务“一站式”服务。严禁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纠正违法采取“查扣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围绕“执破协同”“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持续深化执破融合,加快涉企案件“出清”和市场主体“挽救”。
三、有效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畅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酒城政企通”等投诉渠道,受理部门受理后10日内审查交办,办理部门原则上30日内反馈企业。科学制定清偿方案,优化还款时序,做到“应付尽付”。压实各级政府清欠责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加强项目资金全流程监管,防范“边清边欠”,严防新增拖欠。
四、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完善优化支持企业融资服务协调机制,实现“需求清单”企业100%走访、“推荐清单”企业100%对接,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用好“天府信用通”平台,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重点优势工业、外贸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对融资担保机构助贷给予补助,力争将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控制在1%以内;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发生的损失,按比例给予一定分担。构建“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国企)基金+市场化基金”雁阵格局,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探索发展创业投资类基金。
五、加大要素供给保障。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推动“带押过户”业务跨行办理。压缩供水供气报装时限,新用户报装时间缩短至2个和3个工作日。落实停水停气提前预通知,减少突发性停水停气频次和时间。支持园区推进燃气管网整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聚焦企业物流需求,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培育多式联运承运人,推动“一单制”全程物流改革。
六、完善信用预警和修复。标准化归集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社保、城管、司法等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实现信用报告、信用修复、信用政策、行业信用在“信用泸州”网站可知晓、可下载、可办理。完善信用预警机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一般失信行为7个工作日内、严重失信行为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尽快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消除影响。
七、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三段式”并联审批机制,设置综合办事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机制,非重要审批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在关键审批要件齐备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完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全力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2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不得在清单外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要件。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统一中介服务结果要件标准。清单内中介服务事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推广应用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实现企业和中介机构直接对接。
九、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会同协会、商会开展热点政策专题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进大厅、进园区、进企业”。建立企业库、政策库,依托政务服务网智能推送,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专窗、省政务服务网泸州分站点专区,畅通申兑渠道,让企业找得到、看得懂、办得快。落实惠企政策事项联审、申兑督办和评估问效机制,推动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积极构建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监管检查,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常态化发布城市机会清单。围绕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区域医药健康中心、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消费提质扩量、科技创新转化、公共服务提效等领域,定期收集编制企业供给清单、企业需求清单、政府供给清单、政府需求清单。每季度在泸州市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酒城e通APP、“酒城政企通”发布更新城市机会清单。强化清单结果运用,加大应用场景供给,加强政企精准对接,助力企业挖掘投资机会。
十一、持续开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服务。建立分层分级联系企业制度,整合各类政企沟通渠道,按月收集企业诉求,帮助解决要素保障、对接市场等困难问题。将企业诉求纳入12345亲清在线办理,咨询类简单诉求24小时办结反馈,建议意见、投诉类诉求5日内办结反馈,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10日内办结反馈,确保企业诉求有回音、有落实。
十二、强化措施执行监督。依托12345亲清在线、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网+督查”平台等渠道,发挥营商环境观察员作用,加强措施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不作为、慢作为。坚持监管、监督同向发力,着力纠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对吃拿卡要、冷硬横推、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问题,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来源|泸州融媒
值班编辑|胡峻
责任编辑|王易 黄建伟
值班编委|卢海军 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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