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赵荣昌
2月5日,《泸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并印发了《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泸州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效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常态化发布城市机会清单等方面制定措施,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这是记者从当天举行的泸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获悉的。
《措施》提出,泸州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措施,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检查,加快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涉企检查频次上限,有效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等。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泸州明确将畅通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渠道,畅通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酒城政企通”等投诉渠道,受理部门受理后10日内审查交办,办理部门原则上30日内反馈企业。
泸州还将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措施,包括对重点优势工业、外贸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力争将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控制在1%以内等。在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方面,泸州提出要完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全力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24个工作日内完成等;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措施包括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推动政策“进大厅、进园区、进企业”等。
根据《措施》,泸州将每季度发布更新城市机会清单;通过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统一中介服务结果要件标准等措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高效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一般失信行为7个工作日内、严重失信行为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在压缩供水供气报装时限、落实停水停气提前预通知、支持园区推进燃气管网整合等方面不断完善制度措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此外,《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7年,泸州经营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堵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居于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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