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司法解释,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的认定,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归属、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处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同居财产分割、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等社会关注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是一个关注度比较高的话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了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财产分割可以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作出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重婚的无效婚姻是否可以因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转为有效,仍存在争议。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即便提起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也不能从上述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
司法解释明确,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给子女的财产,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必须履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但当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另一方是否能够要求返还呢?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另一方主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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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明确说了,白纸黑字的承诺必须兑现,法律不给‘耍赖’的机会。婚姻家庭的法律‘工具箱’越来越齐全,从房产分割到财产赠与,样样有规矩。婚姻不是‘过家家’,法律帮你守住底线,让家庭纠纷少一点,和谐多一点!
父母掏钱买房,离婚时别扯皮!新司法解释一锤定音,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婚姻不是算账,但法律帮你算得明明白白,亲情和财产两不误!
重婚本身就是犯罪,不可能因合法婚姻解除或消除转为有效!如果转为有效,那小三坐等转正,人们的婚姻观念全都发生改变,这个社会将是怎样的呢?不敢想象!对婚姻忠诚、对爱人忠诚,这是应该的啊!财产分割更是如此,赠给“第三者”合法的话,还结婚干嘛,给别人打工吗?总而言之:强调夫妻双方的责任担当、忠诚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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