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1月17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施家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兴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宁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吉平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钟亮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犹建川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副庭长;

庄意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永红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陈进科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邓长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张吉平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鑫隆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