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该局正式批准发布《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65/T 4881—2024)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新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空白。

《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由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与发明协会牵头起草,适用于政府财政资金及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科研活动。该标准确立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原则,规定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和过程管理的要求,实现科研项目从预研、立项、实施、验收、成果转化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在预研立项阶段,开展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了解项目研究所涉及领域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发展态势等,明晰研究领域的知识产权布局,精准确定科研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实施过程中,强调对科研数据、阶段性成果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验收阶段,严格把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情况,推动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规范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形成更加良好的科研创新生态环境,提高创新质量,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积极性,促进知识产权的高效运用和转化,提升新疆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该标准的解读宣传,推动标准实施,赋能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以科研项目高效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促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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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记者:龚彦晨

通讯员:郭福占

编辑:许释文

主编:杨凤

审核:陈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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