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建立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青海省30名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受聘上岗。

此次受聘的社会监督员涵盖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街道社区等各领域。他们上岗后将承担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义务监督、问题线索反映、建言献策等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职业优势,凝聚行业合力,当好药品监管的“监督员”。通过“政企民”三方共建,完善监督体系,开启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新模式,有力推动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推深走实。

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知识培训、座谈交流、走访参观等方式,积极配合支持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提高我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加快构筑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记者:郭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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