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观察 朱荣杰

2024年12月31日,从广元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广元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打造美丽宜居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发布会现场。刘仁 摄

近年来,广元市积极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1345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环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在城市园林绿化方面成效斐然。截至2024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已达39.5%,绿化覆盖率为42%,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高达8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54平方米。同时,借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之机,完成了湿地公园、利州东路等多地的海绵化提升改造,并精心打造58个“口袋公园”,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与群众生活品质实现双提升。

《条例》共五章四十条,涵盖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地的分类标准,规定城市园林绿化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并突出地方特色。在规划建设方面,要求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绿地控制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绿地率标准,科学选择植物品种,注重海绵设施与园林景观融合,推进立体绿化等。

在保护管理上,实行养护管理责任人制度,对绿地占用、树木修剪移植砍伐等行为作出详细规定,严禁各类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并建立监督检查、信息管理与发布等机制。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其有效施行。

广元市将通过多种举措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条例》重要意义与内容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巡查城市绿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同时,持续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厚植绿色生态底蕴,为市民创造更加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助力广元市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