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保税区海关查获明清文物65件,主要包括茶壶、瓷罐等陶瓷器具。
此前,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瓷制品等货物。天津保税区海关关员实施口岸检查时,发现实货疑似文物。后经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鉴定,这批物品属于明清代文物,包括茶壶、盖缸、陶罐及青花瓷罐等,共计65件,为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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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它们有自己的国籍和归属感。我们不仅要珍惜和保护它们,还要传承和发扬它们所代表的文化精神,守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自己的历史记忆!
海关同志的“火眼金睛”又保护了一大批文物免遭“背井离乡”的命运!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的“活的见证”,都是中国人民的民族记忆和宝贵的文化遗产,任何为了一己私利将文物“出口”到国外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不是赚钱的工具,那些想打文物主意的人,得好好学学法律,别为了私利丢了良心。爱护文物,守护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让这些宝贝在华夏大地代代相传。
严查偷运倒卖国家文物的不法分子!
加强文物监管
严防死守